2020年全国两会拉开大幕,
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
来看看最新的知识产权建议和提案摘编,
哪些说出了你的心声?
哪些看点值得关注?
当前,国内知识产权融资面临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查询便利度不高、质押物处置存障碍等难题。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吉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峰建议,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政策环境。
首先,完善优化质押登记和查询制度。统一质押登记程序和规则,适当下放质押登记权限,实现在线免费查询。
其次,建立统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由政府制定政策、搭建平台、营造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知识产权交易和流转的各项配套制度。
第三,健全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建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确定机制和标准。
第四,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及评估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提交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建议》提案。她在提案中建议,尽快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在知识产权一级学科下设若干个二级学科,根据研究方向不同,允许授予不同的学位。
谢商华认为,当前,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教育部在法学类别中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部分高校将知识产权学科自主设置为法学或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这样的学科设置方式,导致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定位不科学,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实践面临了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由于高校人才培养往往具有特定的时间限制,往往在开设所依托学科课程之外,没有时间开设更多相关学科的知识,这导致大多数知识产权人才仅仅是掌握了部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结构单一,与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工程、科学技、商学、法学、美术等多个知识学科领域的现实不相适应,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人才实践认可度不高。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一个完整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在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目录规范下,才能按学士、硕士、博士成体系、全方位地培养国家需要的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培养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懂科技、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应立足国际政治经济和科技学术发展前沿,实现内涵发展。”谢商华说。谢商华还建议,重点培养知识产权理工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建立合理的研究生学业评价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崔向群今年带来提案,加强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崔向群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三大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薄弱,高新技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以及因举证难、权利人维权困难等。
崔向群表示,不少科技人员流动时,将原先单位的关键技术或商业秘密当作给新单位的“见面礼”和提高自己身价的筹码,原单位的知识产权因此大量流失。
而对于一些容易被模仿的技术,侵权成本低,但维权成本高。“发表的专利和论文已经公开了很多信息,一家单位若想模仿,私底下找到技术所有单位的科技人员 ‘点拨’一下,或者找到曾经承担其加工生产任务的单位来进行生产和加工,就可以比较容易地实现复制或仿照。这个过程权利人要求侵权方公开信息难以实现,因而要取得证明侵权事实存在以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非常困难。”
崔向群建议,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建立对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以便后来的合作者参考。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另外,她建议应特别要求所有的合同和协议必须有知识产权的界定的条款、对第三方是否保密的规定。还要严格要求企事业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制定退休和离去人员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密义务和惩罚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微纳制造与系统集成研究中心主任史浩飞建议,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商业秘密罪定罪入刑标准。
他通过调研发现,2018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审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占已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87.99%,成为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主角”。而从公安机关对这类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实践看,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亟待改进。
史浩飞举例,一是与制售伪劣产品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相比,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过高,犯罪嫌疑人“蚂蚁搬家”式的制假售假犯罪手法往往能够顺利逃避法律制裁;二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处罚相对较低,与当前严峻的违法犯罪形势不匹配,处罚力度过轻;三是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性不亚于制售伪劣产品罪,但是前者的刑罚相比后者而言较轻。
全国人大代表,唯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黄建平同样呼吁,要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立案门槛、制定重复侵权行为从重处罚制度,同时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注册人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等。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赵雯建议,在不增加新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知识产权审判庭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全部审判资源、人员设施,组建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使之成为隶属最高人民法院,独立审理知识产权终审案件的专门法院。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我国幅员辽阔、产业门类众多,参照国际成功经验,在全国设立若干个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派出机构,行使相应的司法权力,对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实施监督指导,有利于提高诉讼时效,减轻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办案压力。
增加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在现有3家知识产权法院基础上,通过整合目前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增设若干中级法院层级的地方知识产权法院,以便于跨区域集中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景德镇陶瓷大学国际学院院长张婧婧建议,在景德镇设立陶瓷知识产权法庭。助力陶瓷行业传承创新区的快速发展。
张婧婧表示:“作为景德镇的陶瓷从业人员,一直以来景德镇的陶瓷大师、教授,以及一些年轻的原创艺术工作者,不断受到知识产权侵害的困扰,这种案例不断地在发生。但是真正去打知识产权官司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因为在景德镇打这种官司的条件还不够成熟,要到外地去打官司,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都会非常高。最重要的一点违法成本太低了,即使是打赢了官司,违法者受不到很严厉的制裁,对他们来讲输赢起不到很大的作用。违法成本的低廉使得,陶瓷产业知识产权侵害案件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