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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陕西13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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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心使命

进一步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构建城乡融合的科技、人才等现代要素交换机制,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二、主要任务

1.搭建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
 优化科技特派员申报和认定流程,建立陕西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与管理系统,实现科技特派员申报、审核、认定等在线管理。
2.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2020年,13个省级部门联合认定100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到2025年,全省入库科技特派员总数突破10000名。
3.发挥退休专家和外国专家作用
支持退休专家和外国专家开展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建言献策、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支持退休专家和外国专家与基层联合申报科技项目、开展课题研究。
4.支持科技特派员组团服务
鼓励科技特派员按照产业发展需求,瞄准产业链全过程开展服务,促进创业和技术服务向研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延伸覆盖,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5.创新服务对接模式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反向科技特派员收集和汇总基层农户、企业等经营主体对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的需求信息,形成"需求导向、市场选择、政府服务"的市场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
6.支持法人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
引导各类科技资源向基层流动。支持法人科技特派员围绕基层主导和特色产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培训服务。
7.打造杨凌"一带一路"科技特派员高地
依托杨凌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把杨凌打造成我省科技特派员"引进来、走出去"双向交流的窗口和"一带一路"国家科技特派员国际交流合作高地。

三、创新举措

1.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特派员选派模式"基底、政府派、平台选、后补助"

2.立足陕西,发挥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优势,培养国际化科技特派员;

3.促进创业和技术服务向研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延伸覆盖,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4.改变过去科技部门一家选派科技特派员的局面,省级相关厅局联合选派科技特派员。

四、支持政策

(一)落实优惠政策。事业单位科技特派员下派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在5年时间内岗位、编制等均保持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发放,其工作业绩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二)支持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创业,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对反向科技特派员促成科技成果在地方企业转化的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并予优先支持。

(三)鼓励在基层服务。科技特派员在基层服务时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服务期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和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四)鼓励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服务基层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参加科技成果评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科技特派员申报的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五)推行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科技特派员服务券。向在基层开展科技扶贫、科技培训等公益性服务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发放科技特派员服务券,科技特派员可以凭券兑换服务补贴。

(六)加大对科技特派员的表彰激励。对扎根基层,长期在基层服务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相关组织管理部门等,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设立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省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抓好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负责汇总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负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健全工作推进协调机制。

(四)鼓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制定配套政策。

各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鼓励市、县(区)政府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给予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