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

冬天里的“奇葩”商标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各类“奇葩”商标被抢注



这断崖式的天气说冷就冷,冬天来得猝不及防!于是又冒出了↓



“冬天的第一杯奶茶

“冬天的第一顿火锅

“冬天的第一件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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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各样的“冬天的第一......”,等着你去商标库里造句。


商标,是识别和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代表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保证,可以说,商标承载了一个企业的信誉,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好的商标是一个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知名度就是商标的价值所在。


商标保护≠滥用商标权利

      现在,一些公司或个人,通过恶意抢注、模仿注册等方式大量注册商标甚至是名人姓名),随后将商标对外进行售卖,达到营利目的。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产品,如果未及时发现仿冒自己的商标,那么很有可能在未来被“李鬼”扰乱了自己的市场。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所以说这类机构注册大量商标但不使用的行为,实际是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此外,针对恶意抢注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企业可采取多种方式保护企业的产品商标

对企业来说,商标实际上是产品的一部分,当其准备将生产的产品推出市场时,就应当考虑产品商标的保护。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保护企业的产品商标。


1、仔细查询,尽早注册。企业在产品推出前,针对产品设计的商标,或可能成为产品标签的标识等,都应提前申请注册商标,避免被他人提前抢注,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商标进行全品类的注册。


2、深谋远虑,重视防御。企业可以将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图形、名称等一并注册,形成商标防护网。


3、正确使用,把控动态。针对自己的知名商标,要定期查询有无类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发现,应及时递交商标无效申请。


4、谨慎设计、谨慎选择。企业在设计、选择商标过程中,应以本身产品为核心,不要盲目蹭热点,否则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


恶意抢注商标不可取

一个商标的背后,倾注了注册人及其团队大量的心血,已经成为企业的隐形财富。无论是恶意行为,还是防御之举,“花式抢注”行为不但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和感情,更成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的“绊脚石”。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商标局等相关部门都已经明确要加大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等知识产权非正常申请行为力度恶意抢注”的商标可能会被宣告无效或面临行政处罚。建议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审慎选择,避免浪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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