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根据《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陕知发〔2021〕17号)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知发〔2021〕44号),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西安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共设置五个类别:
1.专利技术转移运用促进项目;
2.创新型企业高质量提升项目;
3.区域专利转移转化推进项目;
4.专利转移公共服务试点项目;
5.企业专利产品备案补助项目。
二、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审核推荐、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1.项目申报材料经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审核推荐后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县局(含西咸)和开发区分局统一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需求)方案等相关材料按照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可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scjg.xa.gov.cn)下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普通白纸胶装成册。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5日(指南另行通知的除外)。
2.材料受理地点: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2号楼5层563室),电话:86788482、86788654;
项目申报和推荐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未按申报程序、不能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科研条件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可靠,在承担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3.政策兑现类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专利技术转移交易额的50%。专利数据起算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4.纳入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重点单位以及专利技术关联交易等不在我市项目支持范围。
5.创新型企业高质量提升项目,原则上不支持已获得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在研项目或验收不合格项目单位。
6.对项目申报中数据造假、冒充核心专利及相关资质的申报主体,纳入我市知识产权信用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市知识产权相关项目。
五、投诉建议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坚决维护项目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建议。
项目投诉电话:86788654。
附件:
附件1.2021年西安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西安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西安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