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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知识产权 | 2021年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大盘点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1日

今天是2022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启了新一年新征程。2021年是一个重要且特别的年份,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关键的一年。今天我们就来复盘一下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密集修订与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


01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截至20211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94,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116件,核准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10015,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4。遵循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思路,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是推进我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支撑推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3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自33日起施行。

《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解释》旨在通过明晰裁判标准,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解释》的发布是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对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03    

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3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方案》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专利保护;综合施策,强化商标保护和管理;严格监管,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强全链条保护;完善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等五个方面,部署26项具体工作。


04     

《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5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机构改革后,为适应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统一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意见》积极回应地方执法保护需求,从会商机制、线索通报、信息共享、专业支撑、法律研究、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国际交流、奖惩机制等九方面就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作出具体规定,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服务科技创新、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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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


5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格地理标志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进和实践探索中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高水平保护。完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法治化水平,严格地理标志审查认定,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统筹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二是坚持高标准管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特色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守中国特色,突出原汁原味,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06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9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全面提速。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07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10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意见》的印发有助于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司法部共同推进《意见》的落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08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1028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规划》设立了15个专项工程。包括:围绕加强保护,提出了商业秘密保护、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等6个专项工程。围绕提高转移转化效能,提出了专利导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版权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等5个专项工程。围绕构建服务体系,提出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程。围绕推进国际合作,提出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两个专项工程。围绕人才和文化建设,提出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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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11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自202211日起施行,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同时废止。

《指南》是商标审查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社会公众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商标事务的具体指引。为了做好《指南》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指南》制定的必要性、制定总体思路和考虑因素、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010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12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自202211日起施行。

《标准》共三十五条,对现行商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商标被许可人未依法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九类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