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

品牌“大v”与小微零售商的战争

发布时间:2018年7月04日

 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除了在大型商超购买商品外,遍地开花的小商店、化妆品店、药店、便利店也是常有的选择,这些小型经销门店在便利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其商品的流通量也是不容小觑的。但也正由于其销售产品种类繁多、进货渠道五花八门,于是也成为假冒伪劣产品集中之地,比较早的时候,这一类劣质产品总是以“李逵”与“李鬼”的形式出现,稍不留神就买了假名牌,比如“雷碧”(仿冒雪碧)、“豆木豆”(仿冒豆本豆)等等。近年来随着造假制假水平提升和手段的花样翻新,伪劣产品从外观、形态上已几乎难以辨别,这些商品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侵害了商标持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打击这些小门店的售假行为也成为知名企业维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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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898年,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字号企业,其所拥有的“六神”文字及字母商标早在1997年核准注册,2002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也多次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并被国家商务部授予“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荣誉,“六神”商标作为家喻户晓的民族品牌,一直以来在日化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但作为驰名商标的同时,小门店累积数量巨大的伪劣产品不仅损害了其销售额,更重要的是冲击了积淀二十多年品牌信誉。因此上海家化近几年就在全国各地开展了维权行动——其企业在公证人员的全程见证下,在门店购买并封存其外观、名称相同的产品,经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后持相应公证书、鉴定意见向当地法院提起维权之诉。这样的情况下售假者几乎是“无可辩白”,只能反复地强调“自己并不知道所售产品是假“六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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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同样问题的不仅是日化品,一些相对较为冷门的商品,也难逃厄运——北京"一得阁"以生产墨汁而闻名与耳,距今已有100多年的生产历史,是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曾荣获第五届亚太国际贸易博览会金奖、北京第二届北京国际博览会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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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来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给这一百年品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于是“一得阁”与“六神”一样与小微型零售渠道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着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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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涉案的被告多为小型商店,涉嫌侵权的产品并不是他们生产的,很多人甚至确实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什么也要承担侵权责任?难道是法律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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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以,仅仅是销售行为也构成侵权!!!

 法律条文所谓“不近人情”就是要打击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整个社会中树立不敢制假、售假,不能制假、售假,进而不想制假、售假的良好社会风气,从根源上净化市场环境。在经营活动中把控商品的来源与质量是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其必须明晰“不知情”不是挡箭牌,要想规避这一法律风险还是要自觉自愿,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销售商品, 要明确自己作为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意识到销售侵害知识产权的产品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着市场中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